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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申請

113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開放申請中

113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即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四)止受理報名。 有意提出申請的社團請依附檔格式將企畫書先送至本組審閱。

一、實施原則:

(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含4次,一年為8次以上,至少有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應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二、補助原則:

(一)每計畫除由本部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補助額度最高以3萬元為限外,學校亦應編列經費,配合辦理

(二)基於鼓勵各校參與並提升社團性質之多元性,每校申請最多以15項合作計畫、單一社團最多以5項合作計畫為限;倘單校申請超過15項合作計畫者, 申請補助經費不得高於45萬元。如有特殊情形超過者,請於企劃書內敘明兼顧活動質量之規劃,並摘錄於報部公文中。

(三)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如下:交通費(不含油資,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核實報支)、消耗性教材費(課內所需獎品請列入消耗性教材內)、保險費(公務人員不得列支)、膳費(午、晚餐每餐100 元,每人每日上限300 元;活動第1日不提供早餐且該日上限240元)、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

(四)經費之請撥、支用與結報,請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 辦理。

 

、注意事項:   

           (一)各申請資料請務必以電腦方式繕打,手寫資料不予受理。   

           (二)各項申請表須先經由社團行政輔導老師簽審閱核後提出。   

           (三)請將簽核後之申請紙本與電子檔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      

            紙本檔:請1式2份 (一份全部單面;一份正反;封面皆須彩印)        

            電子檔申請表請寄至 c202@mail.chihlee.edu.tw          

            信件主旨與檔案名稱:「113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申請表 ○○社 姓名 手機XXXX」  

              ↑ 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紙本檔與電子檔須同時繳交,才算送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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