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情緒障礙學生

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 情緒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嚴重情緒障礙之鑑定標準如下:

  • 行為或情緒異於其他同年齡或社會文化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診斷。
  • 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
  • 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情緒障礙類型簡介

  •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通常具有注意力不能集中、過動、及衝動三種症狀;分為注意力不良型、過動-衝動型、或複合型。
  • 精神性疾患:包括思覺失調症。症狀包括幻覺、妄想、思考異常、智力語言功能缺陷及情緒異常。
  • 情感性疾患:以情感障礙為主,可能併有其他之思想、行為及生理之症狀;病程有週期性之發作。
  1. 低落性情感疾患。
  2. 重鬱症。
  3. 雙極性疾患:躁症或混合發作。
  • 焦慮性疾患: 
  1. 特定對象恐懼症:害怕特定對象或情境,例如:某些動物、高處、暗處、打雷和閃電、飛行、打針及血等。
  2. 社交恐懼症:害怕參與社交活動或與陌生人相處;拒絕從事日常活動(例如:交作業、上學),或特別害怕自己會丟臉而不敢表現。
  3. 分離焦慮:當父母、主要依附對象或親人離開時,就會顯得焦慮不安無法放鬆下來。
  4. 廣泛性焦慮:不論在什麼情境中,都無法控制地焦慮。
  5. 強迫症:強迫思想及行為。

情緒障礙的介入與輔導策略:

  • 藥物治療:很多情況經由精神科醫生治療,確實遵照醫囑,通常都能藉由藥物控制及改善。
  • 心理治療:心理或行為的問題常需要配合個別或團體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才能有效的改善。
  • 親職教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行為或情緒問題,接納孩子的不一樣,學習有效的訓練或處理的方式。
  • 特殊教育:幫助學生得以在學校教育獲得正向的學習效果,包括補救教學、社交技巧訓練、學習策略等。

如何協助情緒障礙學生:

  • 正確認識與了解精神疾病,每位學生個別差異大,避免標籤化(疏離或過度保護)。
  • 勿其爭辯其妄想或幻聽內容,需要時可轉介至諮商中心。
  • 幫助其他同學認識精神疾病,以及了解相處技巧。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