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111-1日間部_在學生「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111-1 日間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在校生
※因應疫情關係,配合遠距教育的實施,111-1學期之減免學雜費申請步驟更改如下,請同學按規定完成申請手續:
注意事項:
- 請於本校規定申請期限內辦理申請,逾時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 未完成之前學期之註冊程序或有欠繳學雜費者不予受理。
-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 已申請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
- 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免學雜費,相關申請說明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詢生活輔導組
聯絡電話: (02)2257-6167轉分機1213 e-mail:c2010@mail.chihlee.edu.tw
減免學雜費各類身份應繳佐證文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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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別 |
應繳佐證文件(有效期限內) |
減免比例 |
給卹期內(滿) 軍公教遺族子女 |
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或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影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首次辦理者須親臨生活輔導組填寫申請書。 |
按規定 |
現役軍人子女 |
家長:軍人身分證(申請單請詳填職銜)影本 學生: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影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學費減免30%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
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查驗正本) *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各地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低收: 學、雜費減免全額 中低收: 學、雜費減免60% |
原住民學生 |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依減免數額辦理 |
特殊境遇家庭 之子女、孫子女 |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婦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查驗正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學、雜費減免60%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查驗正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
學、雜費減免比例 重度:100% 中度:70% 輕度:40% |
※申請身障類減免學雜費之家庭年收入不得超過220萬元 |
家庭應列計人口說明:
學生婚姻狀態 |
未婚者 |
已婚者 |
離婚或配偶死亡者 |
家庭應計人員 (關係人) |
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 已成年:與其父母 |
與其配偶 |
為其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