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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1-1日間部_在學生「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111-1 日間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在校生

※因應疫情關係,配合遠距教育的實施,111-1學期之減免學雜費申請步驟更改如下,請同學按規定完成申請手續:

注意事項:

  1. 請於本校規定申請期限內辦理申請,逾時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 完成之前學期之註冊程序或有欠繳學雜費者不予受理。
  3.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4. 申請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
  5. 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免學雜費相關申請說明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詢生活輔導組

 聯絡電話: (02)2257-6167轉分機1213  e-mailc2010@mail.chihlee.edu.tw

減免學雜費各類身份應繳佐證文件表

身份別

應繳佐證文件(有效期限內)

減免比例

給卹期內(滿)

軍公教遺族子女

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或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影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首次辦理者須親臨生活輔導組填寫申請書

按規定

現役軍人子女

家長:軍人身分證(申請單請詳填職銜)影本

‚學生: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影本

ƒ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學費減免30%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查驗正本)

*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各地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低收:

學、雜費減免全額

中低收:

學、雜費減免60%

原住民學生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依減免數額辦理

特殊境遇家庭

之子女、孫子女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尚在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婦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查驗正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學、雜費減免60%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查驗正本)

‚關係人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學、雜減免比例

重度:100%

中度70%

輕度40%

申請身障類減免學雜費之家庭年收入不得超過220萬元

 

家庭應計人口說明

學生婚姻狀態

未婚者

已婚者

離婚或配偶死亡者

家庭應計人員

(關係人)

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

已成年:與其父母

與其配偶

為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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