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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理事長盃全國蹼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依據本會111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月10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00782號函同意備查。 三、 蹼泳項目為世界運動會及我國全民運動會之正式項目;並已列入國光獎章(金)獎勵項目,目前已有7人12項次獲國光獎章(金),未來有望進入奧亞運項目之一。 四、 旨揭賽事擬於111年02月12日至02月13日假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舉辦,02月11日熱身,並為國手選拔指定盃賽,敬請轉知學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並准予同意公假登記,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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