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消息]110 年度青年盃全國飛鏢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 目的:為推展全國基層飛鏢運動風氣,促進各校飛鏢運動交流,特辦理本
競賽。
二、 主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中華民國飛鏢總會、中華民國青年體育運動協
會
三、 承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體育室、DARTSLIVE TAIWAN
四、 協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休閒與遊憩事業管理系、高雄市飛鏢運動協會、
臺南市體育總會飛鏢委員會、屏東縣體育會飛鏢委員會、桃園市飛鏢運動
協會籌備會、花鳥風月有限公司
五、 主要贊助:DARTSLIVE TAIWAN
六、 參賽資格:全國各縣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五專在學學生。
七、 比賽日期:110 年4 月28 日(星期三),報到時間:上午08:20-08:40。
八、 比賽地點:輔英科技大學體育館1 樓排球場,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151 號。
九、 比賽項目及參賽人數限制:
(1)男子個人賽:64 人。 (2)女子個人賽:32 人。
十、 比賽規則:採本會電子軟式飛鏢比賽規則。
十一、 指定比賽機台:DARTSLIVE 2 電子飛鏢機檯。
十二、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4 月16 日止,額滿後不再受理。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Q72QeO 或請上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官網
http://www.twctdf.com 或輔英科技大學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網頁查詢。
(一) 免報名費用、免投幣費用。
(二) 依據個資法,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完成
報名後即視同參賽人員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十三、 比賽辦法:
(一) 各組均採不讓級不讓分。
(二) 各組預賽採小組循環,取分組前2 名進入決賽,決賽採單淘汰賽。
(三) 比賽賽制採(OI/OO) 301-301-301,3 戰2 勝制。
(四) 爭先:以機檯CORK 決定比紅心順序,以最接近紅心者為開鏢。
(五) 開鏢規則:第一局以比紅心決定開鏢;第二局由第一局負方先攻;第三局若
雙方比數為1:1,則以比紅心決定開鏢。
(六) 紅黑心均為50 分。
(七) 301 賽制單局10 輪未結束該局的,以比紅心決定勝出。
(八) 電腦螢幕顯示:選手於比賽前仍須負責檢視螢幕上顯示正確的投擲順序,若
未顯示的情況下投擲成別人的分數,該投擲的鏢以O 分記錄做為處罰,且
不能重投。
(九) 電腦螢幕上顯示錯誤分數、未顯示分數時或記分有差異等狀況時,應馬上停
止比賽且不可移動飛鏢,並通知大會裁判處理;若投出的飛鏢插在靶面上而
沒有顯示分數,可以通知賽程人員以人工調整分數。
(十) 各組預賽採小組循環,取前2 名晉級決賽。
小組循環之小組排位將依下列順序比較:
(1)總勝場數較多者→(2)總敗場數較少者→(3)總勝局數較多者→
(4)總失局數較少者→(5)對賽勝負關係
※如果有3 人以上在(1)-(5)項完全相同,則安排進行COUNT-UP,勝者可晉
級決賽。
十五、 獎勵辦法:
男子個人賽冠軍2,000 元,亞軍1,000 元,季軍500 元(2 名並列)。
女子個人賽冠軍1,000 元,亞軍600 元,季軍200 元(2 名並列)。
各組取前3 名頒發獎盃乙座、第5 名(4 名並列)頒發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十六、 服裝規定:(1)上半身:校服、鏢服、或有領上衣,
(2)下半身:長褲(禁七分褲.破褲.迷彩褲)、皮鞋或球鞋。
十七、 申 訴:
1. 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 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
不得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2.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
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
沒收其保證金。
十八、 比賽爭議判定:
1. 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2.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九、 罰則:
1.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
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金、獎盃、獎牌、獎狀,由並下
一名遞補。
2. 參賽選手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有不當行為、延
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選手停賽處分。
3. 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4. 參賽選手須攜帶有照證件正本,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5. 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報到檢錄時須穿著有領上衣服裝,並著長褲、皮鞋或運
動鞋,不得著短褲或涼鞋、拖鞋等。出賽服裝不符規定者,不得出場比賽。
6. 經大會廣播唱名公告開賽後逾時5 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處。
二十、 競賽管理:
1. 由大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2.審判委員及裁判員由大會聘請之。
二十一、 賽程抽籤:
1. 預賽賽程抽籤訂於110 年4 月19 日下午14 時假本會地點舉行錄影抽籤,抽
籤結果公告於本會網站。
2. 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現場進行決賽賽程。
二十二、 保險相關事宜: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個人身體
傷亡新台幣300 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1500 萬元、每一事故財物
損失新台幣200 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台幣3400 萬元)由本會負責辦
理,各參賽選手請務必依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二十三、 本競賽帶隊教師、指導教練、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得依大會
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
二十四、 本賽事若有安排進行網路直播,報名後視同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期
間之肖像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
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
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二十五、 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修正時亦同。
報名網址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