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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活動,全民安全防疫優先,個人賽如期辦理,團體賽停止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8日即時新聞辦理。
二、 旨案考量歷年參與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音樂、舞蹈、創意戲劇及鄉土歌謠團體組)人數近30萬人(含參賽者、評審、工作及陪同人員),賽事長達一個月,多數團體組競賽因演出所需,無法落實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且考量參賽團體需搭乘長途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需長時間處於密閉空間,有較高群聚感染之虞。為維護參與師生及工作人員健康,並落實國內防疫工作,停止辦理團體組競賽,並在強化防疫配套措施下,辦理個人組競賽,以保障個人賽參賽學生權益,且兼顧學生及相關人員健康。
三、 本案教育部業擬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應變策略等相關規定,參賽學生若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對象,將由主辦單位另協助安排補賽相關事宜,補賽名次將採外加方式,不影響原參賽學生之權益。
四、 為維護參賽學生權益,團體賽參賽學生將由教育部頒發「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並規劃辦理「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展演活動實施計畫」,提供學生展演舞臺。
五、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自上各競賽官網查詢或逕洽相關單位:
   (一)音樂、鄉土歌謠: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622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電話:(02)23110574分機122。
   (二)舞蹈: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6227;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電話:(02)77493242。
   (三)創意戲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599;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電話:(02)23110574分機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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