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課外活動組】南投縣竹山鎮公所來函說明「2020美麗新竹山全國攝影比賽」活動。

2020美麗新竹山全國攝影比賽
一、宗旨
「喝好茶˙配竹筍」美麗的竹山有著豐富的天然資源和人文景觀,,為提倡正當休閒旅遊活動及發展觀光產業,端正社會風氣,藉由攝影作品之美介紹美麗新竹山之人文風情、自然景觀特色活動等,抓住竹山之美,特辦理攝影比賽,並期透過活動的宣傳,吸引全國民眾前來竹山特色燈會等真實體驗、感受竹的故鄉魅力風情及秀麗景觀。
二、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
主辦單位:南投縣竹山鎮公所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贊助單位:紫南宮
承辦單位:南投縣水沙連藝術攝影家協會
三、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四、攝影題材
以竹山鎮的風光、特色燈會及各項建設、文化、活動紀實、人文風情景觀活動寫真等攝影為主題皆可。
五、作品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上述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不收連作。作品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適度調整;不得後製、裁切、或合成。作品以一次拍攝完成,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等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者於報名時應簽署作品著作權歸屬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使用權自公布得獎日起,主辦單位享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等權利,不另給酬。
4.參賽作品需以RAW檔拍攝,像素不得低於1200萬像素。
5.參賽之作品一律沖洗輸出6×9吋(不得留白),彩色、黑白照片參賽,
張數不限,但連作不收。
6.參賽作品需繳交RAW檔及調整後JPG檔之光碟。
7.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均視為無效資料,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8.拍攝時間需在109年1月1日起至收件截止日止,其他參賽者有舉證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收件日期
109年10月5日起至109年10月16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週一至週五8:00~17:00)請檢附光碟。
七、收件地點:收件地點:南投縣竹山鎮文化觀光課
(557南投縣竹山鎮公所路100號)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掛號,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八、比賽洽詢方式
南投縣水沙連藝術攝影家協會理事長 劉憲仁0937-594668/總幹事蕭源昌0937757829或上竹山鎮公所官網http://www.chushang.gov.tw/
九、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牌一面。
2.銀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牌一面。
3.銅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牌一面。
4.優選獎10名: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牌一面。
5.佳作獎30名,獎金新臺幣台幣1仟元,獎狀乙紙。
6.特色景點獎:10名(由主辦單位視情況挑選,此獎項視同佳作獎)
十、評審
由主辦單位擇日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訂定評審規則,進行評選。依攝影品質(60%)、創意(20%)、構圖(20%)進行評選(歡迎現場參觀),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評審時間:109年10月24 日(星期六)
評審地點:竹山鎮公所(以上時間、地點依照實際執行狀況調整,以本主辦單位網站公佈之最新消息為主。)
十一、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竹山鎮公所網站。
十二、頒獎時間及地點
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佈於本主辦單位網站。
十三、附則
1.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
4.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遺失、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5.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6.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竹山鎮公所網站查閱。http://www.chushang.gov.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