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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函轉教育部『中華民國第23屆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計畫』一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本(109)年7月9日衛部救字第1090022014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定於本年12月12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假臺中市政府四樓集會堂舉行旨揭表揚典禮。
三、倘有符合之志工家庭或表現優秀之資深志工欲推薦參選,是項表揚大會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www.tave.org.tw)下載,並請於本年8月31日前將推薦表件以掛號逕寄該會。
四、檢附衛福部來函影本、旨揭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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