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115-116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請協助向符合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
(一)本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其中,COVID-19疫苗開放接種之對象,包含:
1、第一階段(本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歲以上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9)從未接種COVID-19疫苗之滿6個月至未滿6歲幼兒。
2、第二階段(本年11月2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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