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115-1日間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115-1日間部「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提醒:需同時申請減免學雜費及就學貸款之同學,請先完成減免學雜費申辦手續後,再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請注意銀行對保時間)。
減免學雜費申請流程:
1.申辦時間:115/5/18至115/6/18(一~五)09:00~17:00(例假日除外)。
系統連結:致理首頁→入口網站→更多應用系統(全部)→『減免學雜費申請系統』
網址:http://140.131.77.17/index.do?thetime=1387183272265
2、繳件地點:忠孝樓一樓 生活輔導組。
3、請依說明至線上系統填寫減免學雜費申請暨切結書,填寫完畢後列印出,請同學及家長簽名蓋章,並備妥下列各申請類別應繳文件,於規定期限內繳交。
※收件經審查後,8/1起自行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減免後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注意銀行對保時間!!!(可先行貸款全額,若有疑問請先來電本組)

申請類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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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說明:
※家庭應列計人口說明(家庭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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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申請,逾時或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就讀「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及「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學雜費補助者,不得重複減免學雜費。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者,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含行政院減免$17500)。
4、減免補助範圍包含學費、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5、同學得以戶政單位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效力等同戶政機關之戶籍謄本。
6、各類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需超過學校公告之註冊日。
※同學可同時申請就學貸款及減免學雜費,相關申請說明請參閱就學貸款申請須知及減免學雜費申請須知。
※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詢問 電話: 2257-6167轉1213
生輔組115.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