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資中心】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補助要點
公告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補助要點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於114年6月20日以原民教字第11400286471號令修正發布。
-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
(一) 地方政府。
(二) 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
(三) 原住民社員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之儲蓄互助社。
(四) 學術或研究機構。
(五) 依法設立且會址設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團體。
二、詳細修正項目請參閱以下附件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