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須 知
114-2 就學貸款繳件說明:
| 繳件時間 (寒/暑假週一至週四 9:00-16:00) | 繳件地點 |
|---|---|
| 115/02/01 - 115/02/26 | 生輔組 |
| 115/02/24 - 115/02/26 | 忠孝樓 1 樓中庭 |
| ※ 應繳交文件: 1. 銀行對保單第二聯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2. 註冊繳費單 【台銀學雜費入口網】 3. 就學貸款緩繳學費切結書 【06就學貸款緩繳學費切結書】 |
|
本校承貸銀行: 臺灣銀行(各分行皆可辦理對保作業)
申請資格及條件請參閱下方:
- 學校收到學生貸款資料,統一彙整後送至財稅中心查核該家庭年收入。
建議同學可先自行試算家庭年收入是否超過資格,如在學期中收到本組的通知,請依通知單上之說明事項辦理,並依期限將回條繳回本組;如資格不符,將通知補繳學雜費。
★★★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不可申貸 ★★★
| 類別 | 家庭年所得 | 在學期間利息 | 說明 |
| 甲類 | 120萬元以下 | 免息 | |
| 乙類 | 120~148萬元 | 免息 | 學生加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 |
| 丙類 / 丁類 | 148萬元以上 | 自負全息 |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2名 |
| 免息 |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 3名(含)以上 |
- 申請條件放寬申貸門檻 (113年2月1日起):
| 家庭年所得 |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學生、子女數 | ||
| 1人(學生本人) | 共2人 | 共3人以上 | |
| 120萬元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 120萬至148萬元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 148萬元以上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自負利息) | 可申貸(免息) |
- 定義說明
| 「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 在學具有正式學籍 的學生。 | |
| 家庭年所得計算:依申貸學生之婚姻關係 | |
| 未婚 | 本人及其父母 (或法定代理人) |
| 已婚 | 本人及其配偶 |
| 離婚 (或配偶死亡) | 本人 |
- 備註: 凡享有 全部 公費者不得申貸。但享有 半公費 或 已申請教育補助者,得申借扣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差額為貸款金額(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或教育部就學優待者,僅可辦理差額貸款)。
就學貸款辦理步驟:
步驟一 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申請作業
1. 註冊新帳號(第1次申請者) → 2. 登入網站 → 3. 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 → 4. 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
貸款金額範圍
(繳費單上可貸金額為主)
(繳費單上可貸金額為主)
1. 學雜費(學費+雜費)。
2.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3. 學生團體保險費。
4. 書籍費每學期 3,000 元整 (可貸或不貸)。
5. 生活費(須附低收/中低收證明):低收每學期 4 萬為限;中低收每學期 2 萬為限。
6. 住宿費(每學期) 校內住宿有疑問請詢問【校安中心#1212】:
2.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3. 學生團體保險費。
4. 書籍費每學期 3,000 元整 (可貸或不貸)。
5. 生活費(須附低收/中低收證明):低收每學期 4 萬為限;中低收每學期 2 萬為限。
6. 住宿費(每學期) 校內住宿有疑問請詢問【校安中心#1212】:
- 校內精勤館四人房:9,500元
- 校內新宿舍四人房:14,250元 / 雙人房:20,250元
- 華夏科大學舍-圓通雅筑:20,000元
- 校外住宿費:最高額度 20,250元 (需檢附本人租約,未檢附不撥貸)
★★★ 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者,須等學期中臺灣銀行撥款至學校後,由總務處出納組辦理撥款。
★★★ 多貸住宿費者,如住校內宿舍,請拿繳費單至學務處生輔組過單確認。
★★★ 體育設施使用費 為 不可貸 金額。 ★★★
步驟二 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 簽約對保時間:應於規定 註冊日前 完成
◎ 地點: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
◎ 地點: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
第一次申請
由父母雙方(或監護人)陪同學生攜帶: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含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含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
第二次申請
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如戶籍地有變更者,須再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無需變更可直接透過簡訊線上對保)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如戶籍地有變更者,須再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無需變更可直接透過簡訊線上對保)
★ 保證人資格 (請依臺灣銀行規定辦理)
1. 父母親為當然保證人。
2. 父母離異者,監護人為當然保證人。
3. 父母一方歿者,生存者為當然保證人。
2. 父母離異者,監護人為當然保證人。
3. 父母一方歿者,生存者為當然保證人。
4. 已婚者,配偶為保證人。
5. 父母均歿者: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為保證人;成年者可另覓適當成年人。
5. 父母均歿者: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為保證人;成年者可另覓適當成年人。
步驟三 至學校繳回資料並完成註冊
至學校繳回就學貸款存執聯、繳費單、切結書,完成註冊程序。
- 信用提醒:就學貸款並非政府贈予款項,亦非福利補助,僅是一種優惠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約定攤還本息。逾期未還款將影響銀行往來(如申請支票、信用卡、其他貸款),並影響日後就業或就學機會。
- 溢貸款項:將於期末統一退回台灣銀行,相關退款收據請於次學期至生輔組領取。
- 休退學限制:就學貸款目的在協助在學學生。若在承貸銀行撥款前(上學期約11月底、下學期約4月底)發生休學或退學事實,學校將不撥付該筆貸款。
- 住宿費新規:自112-2起,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必須檢附本人租約影本,未檢附者不予撥貸。
叮嚀事項
★ 電子戶籍謄本優點:為簡化行政作業,學生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含弱勢助學、各類減免及就學貸款等)時,除了紙本謄本,亦可利用內政部戶政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自行列印電子謄本。該文件具備騎縫章、押花、浮水印及驗證檢查號等功能,法律效力相同且免手續費,歡迎多加利用。
系科辨別檔
同學在填列貸款資料時,常因輸入錯誤的系科院所或學程導致退件。請參考下表資訊進行查詢,以確保申請資料正確。
| 學制 | 原科系 | 系統中應選擇科系 | 學程 |
| 大學部 | 國際貿易系 | 國際貿易(暨商務)(營運)學系 | 四技 |
| 企業管理系 | 企業管理學系 | ||
| 財務金融系 | (計量)(數量)財務金融學系 | ||
| 會計資訊系 | 會計(與)(資訊)(科技)(系統)學系 | ||
|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
| 商務科技管理系 | (商務)科技管理系 | ||
| 應用英語系 | 應用英語學系 | ||
| 應用日語系 | 應用日語學系 | ||
| 資訊管理系 | 資訊管理(技術)學系 | ||
| 多媒體設計系 | (數位)(多)媒體(創意)設計學系 | ||
| 休閒遊憩管理系 | 休閒(與)遊憩(規劃)(與)(事業)管理學系 | ||
| 研究所 | 國際貿易系研究所 | 國際貿易(暨商務)(營運)學系 | 碩士 |
| 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 | 服務事業管理研究所 | ||
| 商務智慧與創新研究所 | ☑自行填寫:商務智慧與創新研究所 | ||
| 五專部 | 國際貿易科 | 國際貿易(暨商務)科 | 五專 |
| 企業管理科 | 企業管理科 | ||
| 財務金融科 | 財務金融科 | ||
| 會計資訊科 | 會計(資訊)科 | ||
| 應用英語科 | 應用英語科 |
就學貸款流程圖:

法規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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