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資中心】轉知文化部辦理「115年度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一、活動目的
文化部為落實多元平權,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共享互助精神,推動有助其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計畫,國家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及永續國家發展。
二、徵件期程
114年8月14日至114年9月30日。
三、申請方式
(一) 線上申請:於提案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
(二) 紙本申請:請以公函檢附申請單位之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計畫書、合作對象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二份,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收件日下午六時前,以專人送達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本補助要點名稱。
四、其他
申請公告及申請詳情參見附錄一。
要點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文化部網站:「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或參考附錄二。
線上說明會詳見附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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