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課外活動組】函轉教育部表揚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

一、為落實志願服務法,表揚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

二、 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4年7月14日臺教授青字第1140000299號函辦理。

三、 依「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規定,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劉祉延小姐,電話:(02)7736-5235。相關表格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

四、 檢附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原函1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