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教室】113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學生宿舍申請公告
113學年度宿舍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日 下午17:00
二、申請對象:領有鑑輔會核發之效期內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者
三、應繳資料:1. 本公告所附之申請表
2. 特殊教育鑑定證明
3. 3個月內之有效戶籍謄本
四、住宿相關規則詳見附件申請表及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申請及輔導管理辦法。
五、特殊教育學生床位保留名額有限,住宿申請名單將由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
繳交申請不等於保證住宿,住宿通過名單將於特推會審核後由個管老師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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