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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廢止本校「學生榮譽獎章頒發要點」

一、本校「學生榮譽獎章頒發要點」(如附件一)已不符現行執行需要,因變動幅度過大,故廢止,並重新訂定「應屆畢業生學生榮譽獎章頒發要點」(如附件二)。

二、經113111112學年度第4次行政主管會議討論,同意提出要點廢止及重新訂定案,並於113117日經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廢止舊要點及實施新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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