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每學期補助17,500元)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日間部 112-2學期 學生就學優待補助相關措施說明
補助對象:日間部-五專四年級、五年級,二技部、四技部(每學期補助17,500元)
補助方式:
一、不需申請,由學雜費單直接扣除(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二、曾使用就學補助或領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注意事項一)不符合補助原則。
注意事項:
一、行政院學雜費補助與學雜費減免及各項政府就學補助不得重複補助(申請學雜費減免者,依減免金額於註冊繳費單扣除)。
(含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二、五專四年級、五年級同學減免身分若為輕度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因補助金額低於17,500元,可自行評估是否放棄學雜費減免,改申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三、若有確定要申請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等外部補助同學,為避免後續重複請領需補繳的問題,請至學務處生輔組填寫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學雜費繳費單不扣減為全額)。
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切結書(下載處)-親送或掛號郵寄【220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學務處生輔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