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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資中心】文化部-「113年度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文化部-「113年度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二、補助金額、類別及每年期申請件數:

(一)經評審通過補助者,每年期得核給補助總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八十萬元為上限。

(二)補助類別如下:

1、原鄉文化行動計畫類:如建立青年在地支援系統、促進部落文化傳承發展、傳統文化藝術師徒傳習、生活共享、建構文化輸出平台、創造原住民產業潛力或促進就業支持等能解決在地議題之計畫。

2、都市文化行動計畫類:如建立青年在地支援系統、建構家族或部落遷移史(含生命史、家族系譜)、建構族群勞動史、都市聚落發展史、組織及文化培力、營造原鄉傳統文化、傳統文化藝術師徒傳習、建構原鄉文化平台、創造原住民產業潛力或促進就業支持等能解決在地議題之計畫。


三、受理申請時間、方式:
(一)申請時間:112年8月21日至10月4日
(二)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或紙本二擇一方式辦理。


四、洽詢窗口:
(一)莊先生:02-8512-6311,yjchuang@moc.goc.tw
(二)詹小姐:02-8512-6308,chanwt@moc.gov.tw

 

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要點.pdf

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受理申請公告.pdf

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徵件說明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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