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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實施細則

致理科技大學111年度高教深耕計畫

「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

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申請學雜費

減免之學生

文化不利之學生

大專校院弱勢

學生助學計畫

1.低收入戶學生

5.原住民學生學雜費

減免資格

8.教育部弱勢

助學方案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6.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

審核通過者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7. 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

二、獎補助項目:

輔導獎勵類別

獎勵項目

承辦單位

申請方式

學習輔導機制

教科書補助

教學發展處

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成績進步獎學金

日間部註冊組
進修部註冊組

符合資格者核發

成績優異獎學金

日間部註冊組
進修部註冊組

符合資格者核發

參加輔導課程之

生活補助金

輔導課程主辦單位

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競賽優異獎學金

課外活動指導組

依照本校學生競賽

獎勵實施要點申請

證照輔導

證照報名費補助

技能檢定中心

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證照獎勵金

技能檢定中心

依照本校學生證照

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職涯規劃與輔導

海外就業力提升獎助金

國際處

生活輔導組

依規定參加甄選,

獲選後補助活動費用

領導力培力獎助金

生活輔導組

課外活動指導組

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職場就業力提升獎助金

實習就業輔導中心

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

(一)教科書補助

凡具備適用對象資格者,依據規定參與本校教師提供的「學科諮詢輔導機制」、學伴間的「同儕輔導」、各系的「自學中心」活動,並於系統登入後撰寫輔導內容,經審核合格者每學期可獲教科書補助900,於每年6月及12月,由學校彙整名單,奉校長核可後撥入獲補助學生銀行帳戶,或由學生至出納組領取。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810 教學發展處

(二)成績進步獎學金

1.本年度共計核發200名,得獎者每位可獲新臺幣6,000元整,各學制名額分配原則依當學期符合適用對象資格者之比例計算。

2.成績進步獎學金核發原則:依各學制符合資格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減「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數值由大至小排序。若學生之進步成績相同時,以該學期修讀學分數較多者為優先,若又相同者,則以操行成績高低決定之。

3.領獎資格:凡已畢業、退學、休學或轉學學生,概不發給本獎學金。但轉學本校不同學制或不同系科者仍具受獎資格。

4.由學校彙整名單奉校長核可後撥入獲獎學生銀行帳戶,或學生至出納組領取。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05註冊組    分機1245進修部註冊組 

(三)成績優異獎學金

1.本年度共計核發300名,得獎者每位可獲新臺幣8,000元整,各學制名額分配原則依當學期符合適用對象資格者之比例計算。

2.成績優異獎學金核發原則:各學制符合資格學生當學期在校學業平均成績由高至低排序,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優異核發150名、11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優異核發150名。若學生之學業成績相同時,以該學期修讀學分數較多者為優先,若又相同者,則以操行成績高低決定之。

3.領獎資格:凡已畢業、退學、休學或轉學學生,概不發給本獎學金。但轉學本校不同學制或不同系科者仍具受獎資格。

4.款項於校長核可後撥入獲獎學生銀行帳戶,或由學生至出納組領取。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05註冊組 或 分機1245進修部註冊組 

(四)競賽優異獎學金

依據「致理科技大學學生參加學術或專業性技藝能競賽獎勵實施要點」,於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獲得競賽獎勵金者,如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資格,可再獲得本計畫發放額外之競賽優異獎學金,個人組得獎者可額外再獲同額獎勵金額,團體組得獎者可額外再獲獎勵金額之50%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14 課外活動指導組 

(五)證照報名費補助

1.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11137日至111429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6月底發放)

第二階段:111530日起至111729(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8月底發放)

第三階段:11181日起至111930日止(此階段申請報名費補助預計12月初發放)

三階段申請之證照生效日期需為「110101日至111930日」,於此生效日期外之證照無法申請報名費補助,已於110年申請過之證照報名費不得再次申請

2.檢附資料項目(缺一不可)

  1. 申請表(如附件),請先至生輔組(日間部)/總務組(進修部)核章。
  2.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申請學期之註冊章)。
  3. 報名費收據「正本」,如報名費正本收據已遺失,請申請人向原考試單位開立繳費證明或出示「當次」報考之公告官方簡章公告。
  4. 證照影本(正、反面)不需黏貼+證照正本(正本由本中心驗畢後退還)
  5. 提供至總務處出納組填寫金融帳號之截圖。

3.注意事項:

  1. 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報名費者,均不得再次申請。
  2. 若課程與證照費用無法區分時,不得申請證照報名費補助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技檢中心 

(六)證照獎勵金

依照本校學生證照獎勵實施要點辦理,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資格者依規定完成本校證照獎勵申請程序,辦法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https://tc100.chihlee.edu.tw/var/file/10/1010/img/15/200737115.pdf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技檢中心 

(七)參加輔導課程之生活補助金

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資格者參與本校主辦或協辦之相關輔導課程,依授課時數每參與1小時核168元整,核計標準依主辦單位提供之簽到紀錄為主。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522技檢中心或2378語言中心或1810學務處

(八)海外就業力提升獎助金

因應疫情影響,在無法辦理海外遊學團的狀況下,本校擬以辦理寶島遊學團(線上或實體課程)替代之,依規定完成英語前/後測、相關心得報告及成果發表者,可獲活動費用全額補助及全勤績優獎學金,甄選辦法另訂之。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810學務處 或 分機1315國際處 

(九)領導力培力獎助金

符合適用對象者,凡參與高教深耕計畫相關領導力活動、學務處辦理之領導知能研習、幹部講習與訓練等培養其相關領導能力輔導活動,於活動結束後撰寫領導力培力心得及自我評估問卷後繳交,即可獲獎助學金1,000元整,獲獎名單由學務處彙整,簽請校長核可後核發。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14課外活動組

(十)職場就業力提升獎助金

符合適用對象者,至實習就業輔導中心完成業師駐點職涯諮商後,透由諮商協助順利至企業實習、就業或工讀者,並完成實習計畫書或就業自我評估表,可獲獎助學金6,000元,獲獎名單由實習就業輔導中心彙整,簽請校長核可後核發。

洽詢電話:02-2257-6167分機1222 實習就業輔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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