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修正「新北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防疫措施原則」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4334號函、本市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本市111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及本局111年11月1日新北教社字第1112068751號函(諒達)續辦。
二、 考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有關疫情政策已逐步放寬,故修正本旨揭處理原則第7點第8項如下:吹奏類樂器參賽學生避免於競賽舞臺上清理樂器。如有實際需要僅得以口水巾自行擦拭,並得自備吸水墊,另銅管類樂器得自備盛裝口水容器,惟相關動作仍計入於演出時限內。
二、 考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有關疫情政策已逐步放寬,故修正本旨揭處理原則第7點第8項如下:吹奏類樂器參賽學生避免於競賽舞臺上清理樂器。如有實際需要僅得以口水巾自行擦拭,並得自備吸水墊,另銅管類樂器得自備盛裝口水容器,惟相關動作仍計入於演出時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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