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轉知青年發展署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轉知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擇優推薦適當候選人,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1年2月9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110005230號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1年1月26日中華志協字第2920號函辦理。
二、 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 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原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原函、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各乙份如附件;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說 明:
一、 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1年2月9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110005230號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1年1月26日中華志協字第2920號函辦理。
二、 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 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原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原函、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各乙份如附件;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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