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新北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防疫措施原則」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8749號函、本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及本市110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重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市學生音樂比賽秉持「不練習、不觀賽、不用餐、不頒獎」原則辦理。
(二)所有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皆須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及「健康管理表」一式2份,分別於報到及檢錄時繳交。
(三)陪同人員、工作人員(含評審),須完成以下其中之一項,於報到時繳交健康管理表。
1、賽前14天至少完成第一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2、賽前3天內快篩陰性證明。
3、賽前3天內取得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賽場所有人員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所有比賽項目活動期間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參賽人員上臺時得暫免佩戴口罩,下臺後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請自備2個口罩。
(五)參賽人員、伴奏或指揮倘經確認為發燒者 (耳溫≧38°C;額溫≧37.5°C),一律禁止參加比賽,並填寫放棄參賽切結書。
(六)競賽場地不開放觀賽,僅開放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含協助搬樂器及攝錄影人員)入場,每團隊攝錄影至多2人,並僅得拍攝自己所屬團隊,承辦單位不統一錄製影像提供。
(七)競賽場地一律不開放練習,各團隊僅限於規劃之區域方可進行熱嘴、調音,其他區域一律不得熱嘴及調音。
(八)參賽人員比賽後請儘速離開會場,現場依往例公告成績,請各團隊派1-2位代表留置會場觀看。
(九)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比賽獎狀及評語統一另行寄送,請自行備妥新臺幣44元A4回郵信封於報到時繳交。
三、 檢附安溪國中及三和國中室內外場地規劃圖1份供參。
二、 旨揭重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市學生音樂比賽秉持「不練習、不觀賽、不用餐、不頒獎」原則辦理。
(二)所有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皆須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及「健康管理表」一式2份,分別於報到及檢錄時繳交。
(三)陪同人員、工作人員(含評審),須完成以下其中之一項,於報到時繳交健康管理表。
1、賽前14天至少完成第一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2、賽前3天內快篩陰性證明。
3、賽前3天內取得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賽場所有人員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所有比賽項目活動期間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參賽人員上臺時得暫免佩戴口罩,下臺後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請自備2個口罩。
(五)參賽人員、伴奏或指揮倘經確認為發燒者 (耳溫≧38°C;額溫≧37.5°C),一律禁止參加比賽,並填寫放棄參賽切結書。
(六)競賽場地不開放觀賽,僅開放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含協助搬樂器及攝錄影人員)入場,每團隊攝錄影至多2人,並僅得拍攝自己所屬團隊,承辦單位不統一錄製影像提供。
(七)競賽場地一律不開放練習,各團隊僅限於規劃之區域方可進行熱嘴、調音,其他區域一律不得熱嘴及調音。
(八)參賽人員比賽後請儘速離開會場,現場依往例公告成績,請各團隊派1-2位代表留置會場觀看。
(九)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比賽獎狀及評語統一另行寄送,請自行備妥新臺幣44元A4回郵信封於報到時繳交。
三、 檢附安溪國中及三和國中室內外場地規劃圖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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