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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參加同學可依本校規定請公假

如同學有報名參加本審查會議者,將公假單繳交至生輔組得依本校學生請假辦法辦理公假事宜。

 

教育部   

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請貴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予以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48日衛授家字第1100600754A號函辦理。

  二、 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527日起至110611日止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 旨揭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1場:110527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2場:110531日(星期一)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3場:11063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4場:11067日(星期一)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5場:1106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6場:11068日(星期二)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7場:110610日(星期四)上午9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8場:110611日(星期五)上午9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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