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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參加同學可依本校規定請公假

如同學有報名參加本審查會議者,將公假單繳交至生輔組,得依本校學生請假辦法辦理公假事宜。

 

教育部  函  

主 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請貴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予以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4月8日衛授家字第1100600754A號函辦理。

  二、 依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年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年5月27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止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 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 旨揭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一)第1場:1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二)第2場: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三)第3場:1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四)第4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五)第5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六)第6場:110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七)第7場: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八)第8場: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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