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函轉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時程
一、 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開放時間自本(108)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另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再統一由縣市政府於本年12月25日前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單寄(送)達本館(郵遞者以郵戳為憑),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
三、 前揭團體項目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則統一由縣市政府審核報名資格,並由縣市政府於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館,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截止時間。
四、 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館),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 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實施要點辦理。
六、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以免喪失參賽權益,並應於檢錄時主動聲明14日內中港澳相關旅遊史,以利辦理單位落實各項健康管理措施。
七、 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館承辦人,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
二、 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開放時間自本(108)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另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其書面報名表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再統一由縣市政府於本年12月25日前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單寄(送)達本館(郵遞者以郵戳為憑),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
三、 前揭團體項目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則統一由縣市政府審核報名資格,並由縣市政府於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館,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截止時間。
四、 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館),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 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實施要點辦理。
六、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以免喪失參賽權益,並應於檢錄時主動聲明14日內中港澳相關旅遊史,以利辦理單位落實各項健康管理措施。
七、 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館承辦人,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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