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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桃園市105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受輔學校與大專學生教學人員媒合實施計畫

桃園市105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受輔學校與大專學生教學人員媒合實施計畫
一、檢附大專生教學媒合計畫乙份(含報名表、缺額表),請於106年5月12日前,將紙本報名表傳真03-4388226輔導室。
二、 需求學校與大專生媒合時間訂於106年5月20日上午9時開始,8時30分前報到完畢。
三、 本校聯絡人:輔導室彭成億主任(03-438525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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