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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公告105年度原住民族特殊人才獎勵,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說明: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

  大學(專)日間部者及團體,通過原住 民族語言認證、參與原住民族母語比賽、

  體育競賽及藝能競賽等項目,符合獎勵資格者得申請旨揭計畫獎勵金。

二、申請期限:105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

三、符合資格之有意申請者,須於2月26日(五)校內收件截止日前繳交相關申請書表至本組,

  方為完成報名手續。

四、詳情請至官方網站查詢: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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