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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活動組】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歡迎全校老師踴躍申請。

教育部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推薦表各1份,請踴躍推薦參加。

說 明: 一、 為全面推展社會教育,本部自民國64年開始,每年依據前揭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請惠依所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推薦、表揚事宜。

              二、 貴校推薦參加本(104)年度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表揚之案件,請惠予於104年7月2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彙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格(甲、乙表)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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