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本學年度畢業生「志願服務榮譽卡」開始申請囉!
統一辦理學生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事宜
一、申請資格:
(一)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同學
(二)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滿三百小時以上
(意指您紀錄冊上第一條時數到最後一條時數,期間要滿三年,且三百小時才符合資格)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星期四)止。
三、應檢附資料
(一)附加檔案『申請名冊』與『個人服務歷程紀錄』,並準備二張一吋照片
(二)您的『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正面及時數內容影印
(只要有貼時數含課程的地方都需要影印。)
四、申請表紙本送至綜合教學大樓B2課指組辦公室,電子檔案請寄送至 Staceyho@mail.chihlee.edu.tw。
五、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2)2257-6167分機1214或1514 何姍姍老師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一、為辦理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特訂定本規定。
二、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後,志工得檢具第二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四、志願服務榮譽卡格式如附件,由地方主管機關印製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