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第十八屆臺北文化獎徵選
一、獎勵重點:建立公眾平台,長期深耕文化,貢獻卓越者。
二、參選參格:
1.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投稿或以他人推薦方式參齞。
2.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推薦。
3.佪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均可推薦參選人。
三、活動辦法:參選表暨相關辦資料(1式2份)請於103年5月30日(五)前寄送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奬者得從缺,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整。
五、如欲索取參選表請至課指組。
二、參選參格:
1.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投稿或以他人推薦方式參齞。
2.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推薦。
3.佪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均可推薦參選人。
三、活動辦法:參選表暨相關辦資料(1式2份)請於103年5月30日(五)前寄送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文化獎受獎者每年以3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奬者得從缺,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獎座及獎金新臺幣50萬元整。
五、如欲索取參選表請至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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