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103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歡迎全校師生踴躍提案參選。
一、鼓勵大專校院、高中職、各級中小學校及非營利組織人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
二、本獎勵對象共有五類,分別為:
(一)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1至102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2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1至102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101至102學年度推動並實際參與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
(五)績優研究計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含專兼任)、任職於民間團體之實際從事服務學習相關業務者、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三、有意參選者,請於7月31日前將參選資料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統一發文報署辦理。
四、獎勵計畫詳見附加檔案。
二、本獎勵對象共有五類,分別為:
(一)績優學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1至102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課程教案: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2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1至102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101至102學年度推動並實際參與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
(五)績優研究計畫: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含專兼任)、任職於民間團體之實際從事服務學習相關業務者、大專校院在學學生。
三、有意參選者,請於7月31日前將參選資料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統一發文報署辦理。
四、獎勵計畫詳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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