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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中心】服務學習績優師生獎勵申請

致理技術學院98學年度服務學習績優師生選拔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鼓勵本校服務學習課程表現績優之教師及學生,特依「致理技術學院服務學習績優師生選拔要點」訂頒本實施計畫,以書面審查會議決議方式,遴優公開表揚。
二、參選資格:
凡本校曾開設服務學習課程之專、兼任教師,及曾修習服務學習課程之在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格式如附件)後,繳交服務學習中心
(二)申請日期:99年5月31日前,填具申請書併同佐證附件成冊【一式二份附電子檔】提出申請。
四、獎勵內容
(一)教師組:共取三名,每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並頒發獎狀乙禎。
(二)學生組:共取五名,每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仟元,並頒發獎狀乙禎。
五、評審原則:
(一)教師組:
評審項目【評分比】
說明
1.教學課程具服務學習內涵【35%】
1.專業課程:透過服務學習之教學策略,協助課堂學生以專業知能服務社會,培養兼具社會關懷的專業人,成效卓著者。
2.通識課程:參與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授課,制定服務學習課程或制度,藉由服務的引導與過程,教導學生人格態度,達到全人教育的目的。
2.推動校內服務學習活動【35%】
1.建構校內服務學習制度,參與規劃、前置作業等。
2.於校內積極推動服務學習活動、鼓勵學生組織或參與服務性社團與活動,樂於分享服務經驗與心得,培養學生志願服務之精神與提升年輕學子的社會公民意識。
3.教師個人志工服務【15%】
1.定期或經常主動發起服務性活動,實際帶領同學參與及體驗服務真諦。
2.持續參與社會服務,發揮志工精神,以身作則,成為學生學習的典範。
4.其他【15%】
1.長期與持續性地結合民間相關團體的專業與資源,讓學生有機會從服務中學習。
2.創新性做法,有助於服務學習之推動與改造。
3.對於學校、社會、國家具特殊貢獻之意義者。


(二)學生組:
評審項目【評分比】
說明
1.服務學習時數【25%】
曾修習服務學習課程,且服務時數至少12小時以上者為優先。
2.服務績效【25%】
1.持續參與服務且表現優異,事蹟感人者。
2.積極、主動、熱心、負責,對服務對象提供具體之協助,或服務對象受惠卓著。
3.自我成長【25%】
1.持續參與社會服務,發揚志工精神,並在服務過程中自我學習與轉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2.透過服務過程,在個人品格、態度、專業能力等方面有長足的成長與影響(如主動性、積極性、投注力、個人成長、持續性等)
4.其他【25%】
1.創新性做法,有助於服務學習之推動與改造者。
2.對於學校、社會、國家具特殊貢獻之意義者。
六、評審方式:
(一)申請案由服務學習中心彙整,經服務學習績優師生選拔評審小組(小組成員由服務學習中心推薦三名校外專家學者及二名校內教師組成)就評審項目區分「書面審查」及「小組審查」兩階段方式辦理
(二)評審結果將公佈於校內網站首頁。
七、注意事項:
(一)獲獎者將擇公開場合進行頒獎。
(二)獲獎者有義務參與服務學習中心舉辦之「服務學習經驗分享」及「成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
(三)本計畫相關訊息將隨時更新並公告於校內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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