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樓B1專業教室借用
致理科技大學信義樓B1專業教室借用及使用管理規則
一、為增進本校信義樓B1專業教室之使用效益,維護場地環境、設備及使用秩序,特訂定本規則。凡借用及使用本教室者,均應遵守本規則之規定。
二、本規則適用於信義樓B1有氧教室及國標教室,由課外活動指導組(以下簡稱課指組)負責借用審核、開門安排及使用管理等事宜。
三、本專業教室之使用優先順序如下:
- 本校課程教學。
- 本校校隊訓練。
- 經核可之學生社團活動。
四、本教室之借用申請及開門方式如下:
- 借用社團應至少於使用日1日前提出借用申請並完成申請手續,預借範圍以申請日起2個星期內之時段為限。借用社團應先向課指組確認可借用時段,再填寫場地借用表單,經核可後始得使用。
- 如需變更使用日期、時段、場地或活動用途,應事先向課指組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始得依變更後之內容使用;如需取消借用,應事先通知課指組。
- 借用社團應事先與課指組確認開門時間並準時到場,由課指組人員前往開門,借用社團無須領取鑰匙。
- 應依核可之場地、時段及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借他人。即使教室已開門,未經核可亦不得自行使用。
五、本教室之開放時間、借用時數及離場規定如下:
- 學期中為週一至週五09:00~22:00;寒暑假為週一至週四10:00~22:00。
- 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不開放使用及借用申請。
- 借用社團應於使用日1個工作天前完成借用申請手續,經核可後始得使用。使用者應於核可時段結束前完成清潔、復原並離場,最遲須於22:00前離開。
六、為維護教室環境及使用安全,使用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 嚴禁在教室內嬉戲、追逐、做出危險動作及任何違反校規之行為。
- 教室內禁止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及飲食,僅可飲用白開水。
- 使用設備及器材時,應遵從授課教師、專業指導人員或管理人員之指示,依正常操作程序使用。
- 未經課指組同意,不得擅自搬動、拆卸或使用未經核可之設備及器材,亦不得破壞場地及設備。
- 使用前應檢視設備狀況。發現故障、損壞或其他異常,應立即通知課指組,有安全疑慮時應停止使用。
- 經查證因使用者造成之場地、設備或器材毀損,由借用社團或借用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使用完畢後,借用社團或借用單位應確認完成下列事項:
- 完成場地清潔,將垃圾及個人物品全部帶走。
- 使用過之設備、器材及物品應歸回原位,關閉電源與相關設備,並於離場時確實關妥教室門,不得敞開或虛掩。
- 向課指組借用之音箱等器材,應於離場前攜離教室並依約歸還,不得留置教室充電過夜。
八、借用社團、借用單位或使用者違反本規則第四點至第七點規定,經課指組查證屬實,由課指組登記違規紀錄。
九、有氧教室及國標教室之違規次數合併累計,不因借用社團、借用單位或使用者不同而分別計算。同一次借用中,即使有多人違規或違反數項規定,均計為一次違規。處理方式如下:
- 累計第一次違規:勸導並登記。
- 累計第二次違規:該違規社團有氧教室及國標教室均暫停開放借用一週,停借期間內已核可之借用一併取消,由課指組公告停借起訖日期,並通知受影響之借用社團或借用單位。停借期滿後,違規次數歸零,並重新累計。
- 自115年10月5日起,未經核可於22:00後仍滯留教室,經校方人員勸導仍未離場者,登記其班級、學號及姓名,併入本條違規次數計算,並依本校校規進行懲處。
十、經校內專案核可之活動,依核可內容辦理,不受本辦法其他規定限制,但仍應於核可時段結束前完成清潔、復原並離場。
十一、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由課指組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