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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就 學 貸 款 申 請 須 知

115-1 就學貸款繳件說明:

繳件時間 (寒/暑假週一至週四 9:00-16:00) 繳件地點
115/08/01 - 115/09/18 生輔組
115/09/21 - 115/09/23 忠孝樓 1 樓中庭
※ 應繳交文件:
1. 銀行對保單第二聯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操作範例
2. 註冊繳費單 【臺銀學雜費入口網(代收類別,請輸入⮕ 146242 )操作範例
3. 就學貸款緩繳學費切結書 【06就學貸款緩繳學費切結書(下載)

本校承貸銀行: 臺灣銀行(各分行皆可辦理對保作業)

申請資格及條件請參閱下方:
  1. 學校收到學生貸款資料,統一彙整後送至財稅中心查核該家庭年收入。
    建議同學可先自行試算家庭年收入是否超過資格,如在學期中收到本組的通知,請依通知單上之說明事項辦理,並依期限將回條繳回本組;如資格不符,將通知補繳學雜費。

★★★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或子女:不可申貸 ★★★

家庭年所得 申貸資格 在學期間利息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 免息
120萬元以上 家中無兄弟姊妹 不可申貸  
學生加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 可申貸 免息
  1. 申請條件放寬申貸門檻 (113年2月1日起):
家庭年所得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學生、子女數
1人(學生本人) 共2人 共3人以上
120萬元以下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20萬元以上 不可申貸 可申貸(免息) 可申貸(免息)
  1. 定義說明
「兄弟姊妹」和「子女」: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 在學具有正式學籍 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計算:依申貸學生之婚姻關係
未婚 本人及其父母 (或法定代理人)
已婚 本人及其配偶
離婚 (或配偶死亡) 本人
  1. 備註: 凡享有 全部 公費者不得申貸。但享有 半公費已申請教育補助者,得申借扣除公費或教育補助費後差額為貸款金額(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或教育部就學優待者,僅可辦理差額貸款)。

就學貸款辦理步驟:操作範例

步驟一 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申請作業

1. 註冊新帳號(第1次申請者)【連結點我】 → 2. 登入網站 → 3. 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 → 4. 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

貸款金額範圍
(繳費單上可貸金額為主)
1. 學雜費(學費+雜費)。
2.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3. 學生團體保險費。
4. 書籍費每學期 5,000 元整 (可貸或不貸)
5. 生活費(須附低收/中低收證明):低收每學期 4 萬為限;中低收每學期 2 萬為限。
6. 住宿費(每學期) 校內住宿有疑問請詢問【校安中心#1212】
  • 校內精勤館四人房:9,500元
  • 校內新宿舍四人房:14,250元 / 雙人房:20,250元
  • 華夏科大學舍-圓通雅筑:20,000元
  • 校外住宿費:最高額度 30,000元 (需檢附本人租約,未檢附不撥貸)

★★★ 多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者,須等學期中臺灣銀行撥款至學校後,由總務處出納組辦理撥款。

★★★ 多貸住宿費者,如住校內宿舍,請拿繳費單至學務處生輔組過單確認。

★★★ 體育設施使用費不可貸 金額。 ★★★

步驟二 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 簽約對保時間:應於規定 註冊日前 完成
◎ 地點: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
第一次申請
  • 未成年學生由全體監護人陪同(其中一位擔任保證人)
  • 已成年學生由保證人一人陪同
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含學生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及保證人,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
5.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第二次申請(無需變更資料可直接透過簡訊線上對保)
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
1. 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印章。
3. 學雜費繳費單。
4. 如戶籍地有變更者,須再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無需變更可直接透過簡訊線上對保)
★ 保證人資格 (請依臺灣銀行規定辦理)
1. 父母親為當然保證人。
2. 父母離異者,監護人為當然保證人。
3. 父母一方歿者,生存者為當然保證人。
4. 已婚者,配偶為保證人。
5. 父母均歿者: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為保證人;成年者可另覓適當成年人。
步驟三 至學校繳回資料並完成註冊
至學校繳回就學貸款存執聯、繳費單、切結書,完成註冊程序。
  • 信用提醒:就學貸款並非政府贈予款項,亦非福利補助,僅是一種優惠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約定攤還本息。逾期未還款將影響銀行往來(如申請支票、信用卡、其他貸款),並影響日後就業或就學機會。
  • 溢貸款項:將於期末統一退回台灣銀行,相關退款收據請於次學期至生輔組領取。
  • 休退學限制:就學貸款目的在協助在學學生。若在承貸銀行撥款前(上學期約11月底、下學期約4月底)發生休學或退學事實,學校將不撥付該筆貸款。
  • 住宿費新規:自112-2起,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必須檢附本人租約影本,未檢附者不予撥貸。
叮嚀事項
電子戶籍謄本優點:為簡化行政作業,學生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含弱勢助學、各類減免及就學貸款等)時,除了紙本謄本,亦可利用內政部戶政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自行列印電子謄本。該文件具備騎縫章、押花、浮水印及驗證檢查號等功能,法律效力相同且免手續費,歡迎多加利用。

系科辨別檔

同學在填列貸款資料時,常因輸入錯誤的系科院所或學程導致退件。請參考下表資訊進行查詢,以確保申請資料正確。

學制 原科系 系統中應選擇科系 學程
大學部 國際貿易系 國際貿易(暨商務)(營運)學系 四技
企業管理系 企業管理學系
財務金融系 (計量)(數量)財務金融學系
會計資訊系 會計(與)(資訊)(科技)(系統)學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商務科技應用系 ☑自行填寫:商務科技應用系
應用英語系 應用英語學系
應用日語系 應用日語學系
資訊管理系 資訊管理(技術)學系
多媒體設計系 (數位)(多)媒體(創意)設計學系
休閒遊憩管理系 休閒(與)遊憩(規劃)(與)(事業)管理學系
研究所 國際貿易系研究所 國際貿易(暨商務)(營運)學系 碩士
服務業經營管理研究所 服務事業管理研究所
商務智慧與創新研究所 ☑自行填寫:商務智慧與創新研究所
五專部 國際貿易科 國際貿易(暨商務)科 五專
企業管理科 企業管理科
財務金融科 財務金融科
會計資訊科 會計(資訊)科
應用英語科 應用英語科
資訊管理科 資訊管理科

就學貸款流程圖:

就學貸款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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