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組】函轉基隆市政府「基隆市引進大專生資源入市屬學校暨幼兒園計畫」
一、 依據本市引進大專生資源入市屬學校暨幼兒園計畫辦理。
二、 為增加本市市屬學校暨幼兒園寒暑假營隊活動豐富性,透過服務學習的推展,媒合貴校大專生社團資源入本市校園進行寒暑假與學期中有益於學子之營隊活動,共創服務學習支持網絡合作,充實學生生命正面經驗,請貴校惠允鼓勵學生至本市辦理旨揭活動。
三、 貴校若有申請教育部或其他民間活動計畫但未獲補助之基隆市所屬學校之營隊活動,可於以下時間提送活動計畫(含經費申請表),本府將酌予補助,每一活動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
(一)112學年寒假活動於113年1月12日前提出申請。
(二)112學年第2學期期中活動於113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三)112學年暑假活動於113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四、 請於活動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營隊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核章正本報本府申請經費補助,依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補助及委辦經費作業辦法,請於活動結束後20日內函報核銷資料辦理核結暨經費撥付。
二、 為增加本市市屬學校暨幼兒園寒暑假營隊活動豐富性,透過服務學習的推展,媒合貴校大專生社團資源入本市校園進行寒暑假與學期中有益於學子之營隊活動,共創服務學習支持網絡合作,充實學生生命正面經驗,請貴校惠允鼓勵學生至本市辦理旨揭活動。
三、 貴校若有申請教育部或其他民間活動計畫但未獲補助之基隆市所屬學校之營隊活動,可於以下時間提送活動計畫(含經費申請表),本府將酌予補助,每一活動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
(一)112學年寒假活動於113年1月12日前提出申請。
(二)112學年第2學期期中活動於113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三)112學年暑假活動於113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四、 請於活動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營隊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核章正本報本府申請經費補助,依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補助及委辦經費作業辦法,請於活動結束後20日內函報核銷資料辦理核結暨經費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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