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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組】行政院農委會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1.經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統計,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越南、日本、香港和韓國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另隨端午節將近,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亦增。

 

2.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請於出國前事先洽詢本局相關檢疫規定,並於入境時誠實向海關或本局申請檢疫,以免受罰。

請注意,旅客(含託運行李)以下種類均不得攜帶:

  1. 鮮果實(如水果類、瓜果類、檳榔等)。

  2. 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3. 有害生物或活昆蟲:如病原微生物、蚱蜢、甲蟲、兜蟲(獨角仙)、鍬形蟲等。

  4. 列屬禁止輸入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

  5. 列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動物及動物產品(例如來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之豬肉及豬肉製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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