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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資中心】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 學生獎學金」

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族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 點」辦理。

二、受理時間: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

三、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 52 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 附)。

4、戶口名簿影本。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11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 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方式:請送件至本市金山高中教務處收 (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2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 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族學生獎學金.pdf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族學生獎學金-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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