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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函轉司法院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七期)計畫」(詳附件),請查照。

主 旨: 函轉司法院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七期)計畫」(詳附件),請查照。

說 明: 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11年7月8日秘台廳刑五字第1110020750號函辦理。

 

主旨:為推動國民法官制度,本院於111年度下半年持續辦理 「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七期)計畫」,邀請校園與 本院或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國民法官相關活動,請協助轉 知所屬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 育,本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獲 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效, 爰賡續於111年度下半年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 解新制內涵。

二、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包括 各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本院或 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本院或所屬各法院依照 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 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本院或所屬各法院 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由申請人 提出與本院「國民法官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本院 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材、經 費等資源。

(三)活動申請以未曾舉辦上開活動之學校為優先同意對象。

 

三、另考量COVID-19疫情未完全緩和,為期在疫情下亦能持續 推廣新制,本計畫賡續辦理得由申請人申請以視訊方式辦 理,由法院綜合評估是否具可行性後辦理,並得彈性調整 視訊辦理之活動內容。

四、旨揭計畫内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 相關資訊,將於111年7月25日起公布在本院官網「國民法官」專區(路徑:司法院官網/國民法官/校園宣導/校園模 擬法庭申請、校園宣導活動申請(https://www.judicial. gov.tw/tw/np-2015-1.html)。

五、本院得視國內COVID-19疫情變化情況,彈性調整旨揭計畫 之申請期間、辦理期程及舉辦方式。

六、本案承辦人:刑事廳李欣怡科員,電話:02-23618577分機 381,電子郵件:tammytw@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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