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 壹、申貸條件:
- 須符合下列3個條件之一者,方可提出申請:
類別 |
說明 |
A 類 |
凡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辦理前 1 年之家庭年收入合併計算不超過114萬元者。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合格者不會收到通知單) |
B 類 |
凡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辦理前 1 年之家庭年收入逾114萬至120萬以下。在學期間政府提供半數利息補助。(以通知單通知學生繳納半額利息) |
C 類 |
凡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辦理前1年之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上且家中有兩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在學期間貸款利息全額自付。(以通知單通知學生繳納全額利息) |
- 一、申請人及保證人均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保證人如為父母,僅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雙方已同盡納稅義務者,得為保證人。
- 二、學校彙整資料送財稅中心查核,建議同學可先自行試算家庭年收入是否超過資格,如在學期中收到本組的通知,請依通知單上之說明事項辦理,並將回條繳回本組;以利後續處理相關事宜。
※就學貸款非政府給予學生之贈予款項,亦非福利補助,僅是一種優惠貸款,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本息。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會影響在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亦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
- 貳、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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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站https://sloan.bot.com.tw申請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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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註冊新帳號(第1次申請者)→ 2.登入網站→ 3.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 4.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5.貸款金額之範圍:繳費單上可貸金額為主(如下所列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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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生每學期以4萬元為限;
新生住宿費請先貸款14,000元,於宿舍公布後以實際費用計算 A.校內住宿費:精勤館宿舍四人房:9,500元整 新宿舍四人房:14,000元整 新宿舍雙人房:2萬元整 B.華夏科大學舍-圓通雅筑:17,500元整 C.校外住宿費:每學期最高額度新台幣2萬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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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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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對保時間:應於規定註冊日前至臺灣銀行各分行完成對保 |
◎地點:臺灣銀行全省各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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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申請 |
由父母雙方(或監護人)陪同學生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簽約對保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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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申請 |
如連帶保證人不變,由學生本人攜帶下列資料至臺灣銀行國內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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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學校完成註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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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各分行對保日期自110年2月1日起受理,至110年2月19日 ◎註冊需攜帶資料:
◎109學年度第1學期返校繳交時間 收件時間:110年2月17、18、19日,共三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新生辦理如需辦理,請務必詳閱新生手冊說明)
辦理地點:忠孝樓1樓生活輔導組辦公室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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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叁、學生償還貸款須知:
- 畢業後滿一年之日開始,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參加教育實習者自實習期滿1年起開始償還。
- 因故退學者必須於退學滿1年起1次償還。
- 出國留學、定居或就業者應於出國前1次償還。
- 因休學或轉學導致就學期間延長者,一定要向臺灣銀行報備。
(02)2968-0172 臺灣銀行板橋分行
- 延遲還款者,銀行會將申請資料送至聯合徵信中心列為債信不良往來戶。
- 若手機號碼、住址變更,請主動告知臺灣銀行,以免相關資訊無法傳遞。
- 肆、叮嚀事項:
- 提醒您至臺灣銀行對保後,一定要將銀行對保申請書第2聯(學校存執聯)繳回學校,才算完成註冊手續。
- 在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時,請勿勾選在職專班;以免影響日後還款期限設定。
- 提供本校各系科院所及學程對照表,供同學查詢,以避免填寫錯誤。(路徑說明:本頁面最下方→點選系科辨別檔查詢。
- 每學期辦理之銀行對保單,請妥善保留。
- 新生請於入學後,務必參加就學貸款常識宣導講習,本次講習資料請至附加檔案下載。
生活輔導組洽詢電話:2257-6167 轉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