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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五專前三年學費補助

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學生學費補助重要通知

五專新生請務必填寫『五專前三年學費補助』之申請表切結書

※申請表請家長與學生務必簽名+蓋章無論申請與否皆要繳交紙本申請表。

在學生(五專二、三年級)

新生(五專一年級)

轉學生

112年6月已發放申請表
112年8月起可印製繳費單繳費。
▲註冊繳費單【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點選)

※補申請:自行印製申請表繳交至生輔組。

 

繳費單皆已扣除學費

有減免資格者可以申請減免雜費。

申請表填寫請參考下方說明。

填寫範本(請點選)

如原學期已領有本項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者已扣除學費,持繳費單繳費。

112-1免學費申請表(點選下載)

開學於公告時間繳交紙本申請表

依轉學生註冊公告時間辦理

※五專新生-免學費申請表填寫說明

申請與否與身份類別

填寫說明

繳費說明

申請

無特殊身份

  1. 申請表勾選「申請-無特殊身份」。
  2. 申請表簽名+蓋章,紙本於開學繳回。

原繳費單繳費

申請

原住民學生

中低收入戶

身障子女/學生

特境家庭子女

  1. 申請表勾選「申請-有特殊身份-勾選類別(例:原住民)」。
  2. 申請表簽名+蓋章,紙本於開學繳回。
  3. 另加申辦雜費減免(請參考「減免學雜費重要通知」之相關訊息辦理。)
  4. 本組審查完成後通知學生列印新繳費單。

列印更新後繳費單繳費

不申請

為低收學生

  1. 申請表勾選「不申請」,並來電生輔組取消免學費
  2. 申請表簽名+蓋章,紙本於開學繳回。
  3. 另行辦理低收減免(請參考「減免學雜費重要通知」之相關訊息辦理)
  4. 本組審查完成後通知學生列印新繳費單。

列印更新後繳費單繳費

不申請

申請其他補助

  1. 申請表勾選「不申請」,並來電生輔組取消免學費
  2. 申請表簽名+蓋章,紙本於開學繳回。
  3. 取消申請完成後,本組通知學生列印新繳費單。

列印更新後繳費單繳費。

※為重讀生或復學生

為特殊情形請先來電生輔組,依電話說明辦理。

※免學費申請表請於開學公告時間繳交減免學雜費與就學貸款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生輔組,聯絡電話:(022257-6167分機1213

一、申請須知:

(一)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低收入戶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公務人員子女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二)同一學期已享有政府其他就學補助及學費減免優待,或已享有政府各項就學補助及學費減免優待而重讀、轉學或復學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申請免學費補助之學生如有特殊身分者(中低收入戶學生、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請依相關規定,備齊證明文件,另行辦理減免學雜費

二、補助基準及金額:私立五專前三年學生:每學期補助就讀學校公告學費與各公立五專學費平均值之差額,但雜費、代收代付費(實習實驗費、電腦實習費、宿舍費等)及代辦費(平安保險費、家長會費、書籍費、冷氣費等)仍應依原有規定繳交或依相關規定辦理學雜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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